各位微店商家:

 

为维护微店平台票务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对《微店票务市场管理规范》准入门槛进行更新(详见第二章,第三条)。

 

本规则于2019年11月21日对外公示,2019年11月28日正式生效。

 

微店

2019年11月21日


微店票务市场管理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维护微店平台票务市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微店平台票务市场商家的合法权益,根据《微店店长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微店平台票务市场的所有商家,。

 

第二章 准入

第三条【准入】微店平台商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微店平台票务市场:

(一)付款方式:必须选择担保交易;

(二)店铺经营主体为企业;

(三)商家若为演出举办单位,需提供《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商家若为代理方,需持有演出举办单位提供的授权文件,并且代理方需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如万人及以上的演出,需提供相应的公安部批文。

(五)加入微店平台要求缴存五千元的消保保证金。

(六)资质认证:若商家符合以上要求,请在微店店长版APP>店铺管理>店铺资料>特殊行业认证,选择票务演出经营资质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入驻微店平台票务市场

(七)亮证:票务演出经营资质认证通过后会在店铺详情展示资质标识,点击可查看相关经营者执照信息。

 

第三章 清退

第四条【清退】入驻微店平台票务市场的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清退出微店平台票务市场:

(一)商家未缴纳消保保证金;

(二)退款等指标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

1、近90天,微店平台介入且成功退款笔数大于3笔,且退款成功率大于3%;

2、近30天,不同消费者延迟发货人工投诉成立量大于3笔。

(三)票务行业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集中投诉,影响恶劣。

 

第四章 经营要求

第五条【商品发布】微店平台票务市场的商家都须遵守《微店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微店商品信息管理规范》及《微店店铺装修管理规范》中关于商品发布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行为规范】微店平台票务市场的商家须遵守微店平台中关于市场管理、违规行为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价格规范】微店平台票务市场的商家应诚信经营,禁止发生溢价行为,一经发现微店平台将按照本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 行为规范

第八条 微店平台票务市场的商家若发生以下行为,应按下述要求处理:

(—)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因素导致主办方变更或取消演出的,商家需主动与消费者确认变更或退款事宜,不得收取任何手续费。

(二)因主办方自身原因导致演出变更或取消的,商家须依据主办方通知为买家办理退款或变更事项。

第九条 微店平台票务市场的商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微店平台将依照《微店卖家违规处罚管理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相关订单以退款方式处理:

(一)商家因自身原因等方面拒绝发货或中止发货的(如无票、现场/临时加价)的; 
(二)商家点击了“发货”按钮,但实际未在约定的发货时间内发货的;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揽件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六章 违规处罚

第十条 如出现违规,微店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经营的店铺进行商品删除、扣分、资金冻结、搜索屏蔽、店铺封禁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