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微店卖家:


为提高微店的整体交易环境,新增《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则》。


本规范于2017年9月28日进行公示,2017年10月6日正式生效。


微店


《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则》


第一条 本规范所称的赠品系指:买家以购买交易商品为前提而获得的卖家承诺或双方约定的赠予物或服务以及在有奖式销售活动中提供的奖品。


第二条 卖家开展合法有奖销售的,买家中奖所获的奖品亦视为赠品,参照本处理规范处理。


第三条 卖家应当明示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要素,详情页描述清晰,不得夸大。赠品发布须符合《微店商品信息管理规范》、《微店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四条 卖家附赠的赠品若本身需要法定售卖资质的(如食品类、图书音像类等),则应当具备该资质方可进行附赠。


第五条 卖家赠品的发货时间应当和交易商品承诺或规定的发货时间相一致。双方对赠品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 赠品需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第七条 买家签收交易商品后,赠品的争议处置结果不影响交易商品的争议处理。如出现赠品争议纠纷,微店有权根据《微店交易纠纷处理办法》判定责任归属,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交易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买家应当确保赠品完好且一并退回,因买家原因导致赠品无法退回,或退回途中损毁、灭失的,卖家不得以此拒绝交易商品退货,但可按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


第九条 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赠品退货事宜由卖家自行和买家协商解决:

1、卖家违反本规范第三条,表述内容出现含混不清、有歧义等情形且买家要求退还赠品价款的。

2、卖家违反本规范第四条且买家要求退还赠品价款的。

3.、卖家违反本规范第五条,如赠品延期发货、不发货。

4、卖家违反本规范第六条,如不适用七天无理由的赠品。

5、卖家过错致使赠品退款或退货退款的。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形:

1)赠品本身问题,如赠品为三无商品、禁售品或假货、赠品与描述不符、收到的赠品出现破损、瑕疵等质量问题;

2)赠品物流问题,如买家未收到赠品、赠品延期发货;

3)赠品依其性质或性状不适宜退货或无法退货的。如无法通过物流退回的商品。

6、买家退货但卖家未收到赠品或赠品影响二次销售、赠品非卖家发出的商品。


第十条 如无法达成协商一致,微店有权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定责任归属,承担相应责任。

1、若出现本规范第九条12345情形的,微店将按照按有利于买家的原则进行认定。

2、若出先本规范第九条6情形的,微店支持卖家维权,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解除投诉等。


第十一条 赠品的价值计算:卖家对赠品价值事先予以声明的,按其声明价值;事先未予声明的,微店将参照赠品的市场公允价格酌定。赠品的价值声明,需遵循《微店商品信息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 涉及赠品的其他争议情形本规范未有列明的,依照《微店交易纠纷处理规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