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供货系统代理商/销售商平台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说明
自2022年5月1日0时起,您店铺中通过供货系统/分销系统挑货/代理的商品,其直接售卖给买家而产生的订单(即您作为代理商或者销售直接零售产生的订单),微店将按照您实际佣金所得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该服务费比例暂为0.4%,同时相应协议也将进行更新,您可点击查看更新后的《微店分销商入驻服务协议》。
1、为什么以前不收平台技术服务费,现在要收?
长期以来,微店供货和分销系统都是免费开放给商家使用,在开发和维护这套系统时,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人力成本和维护成本,包括系统运维和服务器费用,从长远来看,为了给商家提供更好和更完善的产品服务,我们决定向使用这套系统的商家收取一定的费用,敬请谅解。
2、平台技术服务费怎么收?如何计算的?涉及交易手续费变动吗?
本次变更调整后,所有通过分销供货系统产生的订单,都会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收费的对象是订单上有关联的所有商家,费用计算维度为订单中有关联商家其实际所得*0.4%,最低收费金额0.01元,不足0.01元不收取,该笔费用在订单结算时收取,将在您的订单明细中体现;
举例1:一件商品供货商a供货价60元,销售商b在a处挑货后以100元售卖;
订单产生后,平台技术服务费收取:供货商a收取60*0.4%,销售商b收取40*0.4%;
举例2:一件商品供货商a定价100元,分销佣金20%进行分销,分销商b代理后售卖;
订单产生后,平台技术服务费收取:供货商a收取(100-100*20%)*0.4%,分销商b收取100*20%*0.04%;
当您使用分销供货系统时,通过该系统产生的订单,都会基于您实际所得收取0.4%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注意:本次收费调整不涉及交易手续费变动,交易手续费收取规则仍与之前保持一致,即仅向最源头供货商收取。
3、我既是供货商,同时也会挑货/代理后进行直接售卖,会重复对我进行收费吗?本次收费与4月1日开始的收费有何区别?
4月1日开始的收费,是针对使用分销/供货系统中的供货商家进行平台技术服务费收取,本次则是针对使用分销/供货系统中的直接零售商家进行收取,同时,同一笔订单,同一个商家不可能既是供货商,又是销售商或代理商,故同一笔订单下,只会对同一个商家收取一笔费用,不存在重复收费的情况。
4、我是推广员功能使用商家,推广员推广我店铺的商品,收平台技术服务费吗?
如您使用推广员功能进行直接推广售卖,如果您售卖的商品是通过分销/供货系统代理或挑货而来,则您也需要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但是您下游的推广员则不会收取相关费用。
5、订单发生退款,平台技术服务费会退吗?
当订单发生退款时,如该笔订单还没有完成,则根据退款金额占整笔订单金额比例计算原路退回平台平台技术服务费。举例:商品实际支付金额100,供货商实际所得50元,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0.2元,销售商实际所得50元,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0.2元,卖家给买家部分退款50元,则供货商和销售商各实际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0.1元,具体费用明细请以账户结算明细为准。
当订单发生退款时,该笔订单已经完成,则已经收取的平台技术服务费不再退回,具体费用明细请以账户结算明细为准;
6、平台技术服务费可以开发票吗?
符合平台开票要求的商家,请通过d.weidian.com“设置-发票管理”,申请开票,具体开票要求请以平台提示为准;
7、如果订单因营销活动导致实际佣金所得发生变化,平台技术服务费如何收取?
订单因买家参与营销活动导致佣金所得金额发生变化,平台技术服务费按照实际佣金所得计算收取。
举例:商品供货价100元,实际零售价150,卖家销售时参与供货店铺活动,导致实际零售价为120,则直接销售商的平台技术服务费按照120-100元的0.4%进行收取,供货商的平台技术服务费按照100元的0.4%进行收取。
8、什么时候开始收代理商/销售商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2022年5月1日00:00:00起新产生的交易订单,将开始收取直接销售商/代理商的平台技术服务费,2022年5月1日之前产生的订单,不收取直接销售商/代理商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注意:2022年4月1日起开始收取供货商的平台技术服务费政策保持不变,如您是使用分销/供货系统的供货商,则5月1日前,你也会被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
9、我在哪里可以看到平台技术服务费收取的情况呢?
您可通过d.weidian.com“资产中心-店铺余额-收支明细、资产中心-佣金收入-收支明细”中,将会有平台技术服务费收取的记录。
您作为一级供货商或者直接供应商身份收取的平台技术服务费,出现在“资产中心-店铺余额-收支明细”中,您作为二级供货商、间接供应商、直接销售商/代理商身份收取的平台技术服务费,出现在“资产中心-佣金收入-收支明细”中;
10、我在哪看相关协议说明和规则?
您可通过d.weidian.com在设置-规则中心查看相关协议和规则。
11、分销供货系统退出说明
如果您不愿意承担本次变更后的分销供货系统的平台技术服务费,即视为您不同意相关更新或决定不再使用微店供货系统及/或分销系统,您在2022年5月1日00:00前在通过【微店店长版-分销-我是代理商-商品管理、微店PC端-商品-商品管理、微店PC端-分销-我是分销商-分销商品管理】等途径对相关代理商品或挑货商品进行取消代理或停止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