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微店商家: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86号)微店《药品及医疗器械入驻流程及资质标准》作如下修改:

1、《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涉及的品种,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可直接上架销售。

2、《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详见国家药监局https://www.nmpa.gov.cn/directory/web/nmpa/xxgk/ggtg/qtggtg/20210630150227194.html

本规则于2021年7月12日修改,2021年7月19号正式生效。


药品及医疗器械入驻流程及资质标准

第一条  准入资质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店铺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二、相关行业经营资质。

第二条 行业经营资质

类目:OTC药品

一、商家为销售企业:

1、《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零售、零售连锁);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认证证书;

注:

a、《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着"二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GSP证书;

b、《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日期是2019年12月1日之后的,不需要提供GSP证书;

c、因为取消GSP证的规定是从2019年12月1日之后生效,所以针对2019年12月1日之前的商家还需要提交该证件。

二、商家为生产企业

1、 《药品生产许可证》;

2、《药品GMP证书》(办理日期是2019年12月1日之后的,不需要提供该证书)

三、若为品牌商委托其他生产商生产,需同时提交品牌商与生产商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合同)、药监局出具的同意委托加工的批文资料,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类目:健康服务

1、体检套餐、口腔齿科、基因检测、孕产服务、中医理疗

(1)入驻商家为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提供拟在微店上架的服务清单(清单示例)

序号

服务机构

产品名称

规格+介绍

1

 

 

 

2

 

 

 

 

2、医疗美容

按照《医疗美容分级管理目录》,美容外科项目(俗称整形手术)暂时不可上架销售。

(1)《营业执照》;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4)提供拟在微店上架的服务清单(清单示例)

序号

医美机构

产品名称

规格+介绍

1

 

 

 

2

 

 

 

(5)若在平台销售医疗器械(械字科医美面膜等),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相关证件(《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医美商品若涉及直播,请注意其需满足直播业务的基本风控审核规则,并保证无夸大、虚假宣传,无引人不适的画面等。

所有产品及服务只接受在中国大陆境内经营,不接受境外经营的机构入驻。

 

3、心理咨询

(1)若经营类目涉及一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或精神障碍诊断、治疗,入驻商家应为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月子会所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等;

(2)从事诊疗活动的“月子会所”应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范围,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仅从事母婴生活照料服务的“月子会所”不纳入医疗机构管理范围,不需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本身不经营餐饮与第三方饮食机构合作,需提供合作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双方合作协议,涉及奶粉、保健品等特殊食品的,需包含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


类目:二类医疗器械

一、商家为生产企业:

(一)国产医疗器械:

1.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备案凭证(市级药监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产品备案凭证(市级食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需提供入驻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第三方平台名称为微店或者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备案要求以各地食药局公布的实施细则内容为准)。

二、商家为销售企业:

(一)国产医疗器械

1.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销售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品种无需提供;

2. 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需提供入驻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第三方平台名称为微店或者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品种无需提供(网络销售备案要求以各地食药局公布的实施细则内容为准);

(二)进口医疗器械

1.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销售企业的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2.需提供入驻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第三方平台名称为微店或者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备案要求以各地食药局公布的实施细则内容为准);

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报关单。

 

类目:三类医疗器械(仅限隐形眼镜)

一、商家为生产企业:
(一)国产医疗器械:
1.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需提供入驻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第三方平台名称为微店或者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备案要求以各地食药局公布的实施细则内容为准)。
二、商家为销售企业:
(一)国产医疗器械
1.需提供销售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需提供入驻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网络销售备案要求以各地食药局公布的实施细则内容为准)。
(二)进口医疗器械
1.需提供销售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需提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需提供入驻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第三方平台名称为微店或者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备案要求以各地食药局公布的实施细则内容为准);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报关单。

第三条  资质提交

一、OTC药品、健康服务

1、请登陆微店店长版APP>店铺管理>主体认证,更新/变更经营主体为企业;

2、根据店铺实际经营情况,匹配相关行业经营资质所需材料提交至md@weidian.com邮箱。邮件名称主题为:申请认证OTC药品资质/申请认证健康服务资质/申请认证医疗美容资质。邮件正文中必须包含内容:您微店的注册手机号及《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口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服务清单等。


二、类目:医疗器械、隐形眼镜

请登陆微店店长版APP>店铺管理>店铺资质认证>特殊行业认证>医疗及健康服务>二类医疗器械资质认证/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资质认证。


三、所有材料必须与店铺经营主体保持一致。不可店铺主体为A公司,提交B公司相关行业经营许可。


四、资质认证通过后,方可上架销售对应类目下的商品;

若您售卖的商品违反以上规范,微店有权对您的店铺商品进行处理并不予恢复,并对您的店铺进行处罚。